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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义务须知 | 申请国家赔偿
时间:2020-11-27  作者:  新闻来源:新华网  【字号:大 | 中 | 小】
赔偿范围:
  侵犯人身权方面:
  (一)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,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,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,其后决定撤销案件、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;
  (二)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,决定撤销案件、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;
  (三)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,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。
  (四)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、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、放纵他人以殴打、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;
  (五)违法使用武器、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。
  
  侵犯财产权方面:
  (一)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追缴等措施的;
(二)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,原判罚金、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。 
  
  需提交的材料:
  1、刑事赔偿申请书
  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具有以下内容:(1)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;(2)具体的赔偿要求;(3)请求赔偿的事实根据和理由;(4)被申请的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;(5)申请书提出的时间;(6)赔偿请求人的签名或者盖章。
  2、身份证明材料
  包含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、律师执业证、律师事务所介绍函、授权委托书等。
  3、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
  包含拘留决定书、逮捕决定书、取保候审决定书、释放证明书等
  4、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
  包括撤案决定书、不起诉决定书、刑事判决书等
  5、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
  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追缴等法律文书、鉴定书等
  6、赔偿请求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 

 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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